2)第11章 饮酒作诗_大唐最强路人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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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盔借他使用真是明智之举,一点都没有让自己失望。

  阿斐咬了一口,也惊得眼睛一亮,立刻加快了咀嚼的速度。即使再饿,食物再美味,阿斐都不会狼吞虎咽,他一定要把食物咀嚼的极为精细才咽下去,这样才能发挥出食物最大的用处,也方便自己的腹部能够承载下尽可能多的食物。

  “你们也尝尝,不过,不能给你们太多。不用着急,我们的火头军已经学会了,他一会就烤给你们吃!”

  哥舒翰一边大口吃着肉,转眼间已经把一串狼肉吃下去大半;一边把装酒浆的皮囊拿过来,拔出塞子仰脖灌了一口酒。

  “肉是好肉,酒是好酒。痛快,痛快!小郎君,你俩要不要来一口?”

  李惊云心念一动,他正想尝尝唐代的酒是什么味道。接过皮囊,小心喝了一口酒,感觉入口浑厚,酒劲却极小,多喝几口也不会醉。

  关于古代酿酒的历史,李惊云知道一些。高浓度的白酒直到元朝时才出现,在这之前,都只有六七度左右的各种粮食酒和果酒,仅比现代的啤酒的酒精度略高一些,也难怪诗人李白可以“会须一饮三百杯”。

  一口酒下肚,李惊云的豪气顿时升腾上来,大有一发而不可收拾之势。

  “君不见,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。

  君不见,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。

  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

  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

  烹羊宰牛且为乐,会须一饮三百杯。”

  一首唐代诗人李白的《将进酒》脱口而出,大有意气风发之势。

  “这是李太白去年所作新诗,没想到小郎君已然郎朗上口,真是佩服。”

  哥舒翰拿起酒囊,又喝了一大口,神情之中竟有些萧索之意。

  李惊云暗叫侥幸,自己一得意竟然把还在人世的唐代诗人做的诗都吟诵了出来。万一,这首诗比诗人本人做的还早,那可就闹乌龙了。

  “李太白文武双全,就是性格太过放荡不羁。皇上虽然喜欢他,但是架不住一堆权贵的极力排挤。为了缓和局面,也只好把李太白赐金放还。哪知道,他还没出京城,就把皇帝赐给他的金子全买了酒,请所有进到酒肆的人畅饮。当时的场面我只是听闻,当真是轰动一时。在心情极度郁闷和癫狂下,李太白诗兴大发,做出了这首《将进酒》,真是令人心驰神往啊。”

  哥舒翰一边说,一边又缓缓地喝下去一大口酒,神情之中透着落寞和萧索。

  在这一刻,他是和李太白同病相怜的。同样的心怀抱负,同样的怀才不遇。可惜,李太白至少还有一个面圣的机会,而自己呢,恐怕在边陲驻守一辈子,也只是个芝麻绿豆大小的守将。但愿,如这神奇的男孩所说,自己能够有一日出人头地吧。

  阿斐此刻看着李惊云的眼神都有些变了,之前听他说出《哥舒歌》这首诗,只觉得朗朗上口,并无什么高明之处。现在,他竟然能够大段背诵如此优美的诗歌,真是让人捉摸不透。

  “这首诗太也消沉了,不提也罢。小郎君,你能否自己做一首诗,形容军旅生涯的,让咱们都提振一下士气?”

  哥舒翰哈哈一乐,满含期待地看着李惊云。

  “三十功名尘与土,八千里路云和月。

  莫等闲、白了少年头,空悲切。

  壮志饥餐胡虏肉,笑谈渴饮匈奴血。”

  哥舒翰的这个要求,自然难不倒李惊云。作为穿越者,只要把唐代以后的诗词信手拈来,就可以对付过去了。

  李惊云在烤肉串的时候,脑海里就浮现出岳飞的《满江红·写怀》。只不过,把有历史背景的那几句词抹去,最后弄得不伦不类,前文不搭后语。

  饶是如此,哥舒翰等人还是被震惊的目瞪口呆,喃喃地反复念着“壮志饥餐胡虏肉,笑谈渴饮匈奴血”这句,竟似是痴傻了一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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