涌的胸部在桌子上挤压得变了形,呈现在格林视野。
格林一笑,作为毕瑟尔城混迹多年的平民,当然知道规矩。
不动声色掏出一枚银币塞进女郎胸间缝隙,在女郎惊喜的目光中,格林又像其他骑士那样抓了一把,这才淡淡道:“有到帕米尔镇附近的任务,叫我。”
格林在地图上指出了帕米尔镇的大概位置。
“嗯。”
女郎惊喜的从胸间拿出了那枚银币,看着格林的眼神不禁充满兴奋。
像格林这样一出手一个银币的家伙,酒馆已经半年多没有碰见过一个了,甚至,女郎不禁想到,这家伙长相相当彪悍,要是晚上还没有合适任务的话,就叫到自己房间,说不定又是一笔不菲收入。
越狰狞凶悍的流浪骑士越有男人味,与贵族审美截然不同。
至于巫师,很多则是彻底丧失审美观,作为只剩窥探真理、本质、实用性的怪物。
不过,女郎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汤。
一个沙漏时间后。
一名穿着皮胶鞋的矮胖子一把推开酒馆大门,看了眼嘈杂、肮脏的酒馆,嘿嘿笑了一下,露出嘴里几颗镶嵌的金牙后,大声道:“斑加尔城的货,需要五个能打的,一个金币佣金!”
从这个城市前往斑加尔城,一般来说需要二十几天左右的路程,一般抠门的商人佣金大约只给三四十枚银币而已,这个商人显然是个阔绰户。
“吼!雇用我!有了我,你路上若是遇见那些老鼠一样的盗贼,我一个人就能把他们卵子全都踢碎!”
一名正和身边女郎调笑的流浪骑士突然站起身,咆哮着,嗓门不是一般的大,同时光着膀子显示着自己仿佛巨熊一般的体魄。
“哈哈,你算什么东西?胖子别听他瞎吹嘘,有一次这家伙碰见强盗团竟然直接逃跑了,酒馆已经几个月没人雇用他了,外强中干的软蛋!”
另一名骑士诋毁着之前那人,同时不断在胖子身前显示着自己强悍的体魄。
另一边,格林这里。
女郎再次款款走了过来,告诉了格林斑加尔城就在帕米尔小镇东边十几里远的地方,属于距离帕米尔小镇最近的一个城市了。
“吼,你找死……”
酒馆中大乱一片,每一次遇见这种佣金不菲的任务,这些争得眼红脖子粗的佣兵都会狠狠的干一架,然后买家会雇佣酒馆里最后站着的几个人,这也是行内的规矩。
同样的,这次也不例外。
正和格林说话的女郎一声惊呼,因为旁边,一个大块头被另一个流浪骑士打翻,身体不由自主的朝着格林桌子翻了过来。
格林既然打算接受这个任务,当然也要显示一下身手。
看准机会后,格林一个胳膊抓起这个撞过来的倒霉鬼大块头,在对方不敢置信的惊惧中,格林将其举过脑袋,任其如何挣扎也挣不脱格林钢匝一样的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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