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2章 考校一二_大明墨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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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果面前的中年青衫文士是大儒方克勤,那面前的童子自然就是他的儿子方孝孺咯。

  说起来方孝孺,可比他老爹方克勤牛逼多了。

  据史书记载,其为明初大儒,太子的讲经师父宋濂的得意弟子。

  讨伐燕王造反的诏书檄文皆出于其之手,后来因为拒绝为朱棣起草即位诏书,被诛灭十族。

  被后世史学家所津津乐道,所赋予的名誉极高。

  哈哈,不知道后世那些史学家,如果知道他们所极力盛赞的明初文学家、散文家、思想家方孝孺,就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身边,那该是怎样的一种心情。

  郑长生心里激动的一批,恨不得立刻马上握手拍照要签名。可惜这只能想想罢了,这个时代可不兴这个,再说了此时的方孝孺只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而已。

  方克勤眼里露出一抹兴奋的神色:“墨村兄,此子果真就是你心中所言的那个提出“钱财有能者掌握之,方能调度自如,造福于民”的神童?”

  夫子颔首微笑作答道:“不错,正是此子。其三岁就已熟读三百千,现博览群书正是用功之时,如若能得方老弟的点拨,恐不久我泱泱华夏,煌煌大明将出栋梁之才矣。”

  鹅考,还真看不出夫子,还真能替自己吹嘘,自家的大肥肉片子没白吃。

  都搞的郑长生有点不好意思了。

  李秀英脸上现出狂喜之色,夫子和方克勤的谈话,她听懂什么意思了。

  夫子年事已高欲归隐田园安度晚年,是以邀请方克勤来接替他教导学堂里的学子。

  尤其是在他的面前狠狠的推荐了一下自己的儿子。

 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一个大好机会啊,能得到老夫子如此的力邀之人,岂能等闲视之?

  必为名士大儒呀,现在他又在人家面前这么的力推儿子出来,还给了如此之高的评价,这怎么能不令她感动莫名?

  郑长生发现方克勤的面皮微微的跳动了一下,虽然时间极为的短暂,可是没有逃过他的眼睛。

  方克勤自幼就有神童之称号,长大以后又博览群书,才华横溢。

  后为庸人所误,以至科举失意。

  于是边游历天下,边潜心治学,性格狂放不羁,说是儒生狂士也不过分,读书人,尤其是有才华的读书人,哪个不恃才傲物?

  能让他心中起了波澜,看来自己有望拜师到他门墙之下了。

  要知道中国几千年来可是讲究师承的,虽然后世师徒父子的观念弱化太多,可是一个名校名导师手下的学生,也比普通的毕业生的资历牛叉吧?

  自古以来,中国人相信一句话:名师出高徒,就是这个道理。

  在封建社会,读书人对师承关系更为看重,自己如果能够被方克勤收入门墙,成为他的弟子。

  就算是不醉心于科场,不进官场,就做做学问什么的,那说出去也有面子不是?

  天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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