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)第四章_77_沉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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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司便失去了一半的依靠;而稳住这位县太爷,先生是极有把握的,最多不过破费两个钱财罢了!下一步,要把各村寨的民间武装集结起来,必要时予以统一调动……

  三先生歪在太师椅上认真地想,那张浅绿色的银票强加给他的污辱已经淹没在纷乱繁杂的思绪中……

  就在这时,刘清伦满头大汗冲进门来,向他报告:刘广田被县府抓捕。

  刘广田解至县城的同时,以兴华公司名义起草的诉讼状递至县府。罪名计有四条:一、行凶伤人;二、聚众滋事;三、破坏生产;四、煽惑窑工。公司要求:严以法典,以遏乱萌。

  县衙当即开审。其时,刘家洼窑工百人聚至门前,齐声呼冤,要求释放刘广田。工友称:刘并未打周一拳一脚,周系醉酒下窑,被载重拖筐撞伤。庭审欲当场验伤。遂发传票,传周洪礼。下午五时,周被四名矿警抬入县衙,验证有伤,系钝器所击。刘广田称:双方冲突,自己手里并无钝器,由此可见,县衙断事不公。刘力陈大柜草菅人命之事实,反告周洪礼。六时许,县衙门前聚众已近两百,激愤之词顿生,有窑工呼:“打进县衙去,揍那狗官!”形势一触即发。

  七时,刘清伦带刘叔杰刘三先生手书,拜见尹文山,请求保释。蒙准。刘广田遂被庭训开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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