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八章 我是这么考虑的_导演能有什么坏心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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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署名权卖给更知名的编剧,作品将更有号召力,对《拼桌恋人》的制作和发行都有好处,我们不用担心收视率的话也可以放心追加投资。”

  杨树不动声色地认真听,没有流露任何情绪。

  刘漫都听出来了,他当然也明白儒和是看好了《拼桌恋人》才开价买断,也就犯不着和识货的买家不愉快。

  不过这招够损的,如果同意把这部戏卖断儒和就追加投资,等于把他和刘漫放在了对立面,怪不得聂文一点也不避讳地让大家一起当面谈。

  而且谈得相当有技巧,先给剧本一个超出行情的两万价格,照顾好刘家姐妹的面子,再谈买断那就是与杨树之间的事了。

  可能是担心杨树没见过世面见钱眼开,还没等他回应刘漫已抢先回话了:“不好意思聂制片,我们是一个创作团队,署名权不卖,这样吧,导演和编剧的酬劳你们给个总数就行了,具体怎么分配我们内部自己协调……”

  她这是打算用自己的导演酬劳贴补剧本版费,导演与编剧如此共进退,无私得有点感人,这情形在业内倒是罕见,江诗语和聂文一时都有点愣了。

  杨树也有点愣,心底很感激刘漫的仗义,但却打断了她的话:“没必要这么做,你的心意我领了。”

  刘漫还想坚持,杨树摇摇头很坚决地制止她继续说下去。

  其实昨天在高铁上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,刘漫前后和儒和联系了半个多月,竟然没有确定投资额和导演费、版权费,这就未免有些反常,所以一直在分析能出什么幺蛾子。

  决定开拍一部戏涉及的事项并不多,何况是个小制作,逐个排查没多久他就开始怀疑可能和剧本署名权有关,只有儒和想买断才会导致迟迟不开价,没想到果然如此。

  枪手肯定是不当的,这与杨树的规划背道而驰,也不可能接受刘漫的好意,实际上他早有自己的打算。

  “关于版权费我是这么考虑的,”情况有点乱,杨树把想法直接说了:“我打算B签,这样可以省下两万元费用弥补制作,我在作品播出后按点击抽成就好了。”

  影视版权合同分几种形式,通常为A签和B签,有些公司可能叫法不同,但意思一样。

  A签就是制作方给编剧一笔固定的版权费,买下作品使用权。

  B签制作方不支付使用费,没有保底收入,编剧只按一定比例分成票房或者播出收入,与作品同呼吸共命运。

  通常情况下制作公司看好的作品都是A签,承担更多的制作风险。

  如果对剧本没多少信心,制片方会主动提出B签,那么编剧的收入完全取决于观众是否买账,有可能拍一部戏的收入还不如去超市干一个月收银员赚得多。

  实际上还有个更好的C签,制片方给编剧一笔版权费之余,还允许抽成一部分播出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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